余江新阳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编号:验收回执〔2025〕9号

报备申请单位

余江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文号

余江新阳〔2025〕1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水土保持公示网

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24日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刘士余

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报备材料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鹰潭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

鹰潭市水利局0701-6440261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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